今天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按鍵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正式實行,里面規定:電商經營者不得以商品被拆封為由拒絕消費者“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要求。

這項規定得到了網友們拍手叫好,拆封就不給退貨的流氓規定終于得到了治理,正常購買手機如果遇到外觀、屏幕輕微瑕疵,或者開封后發現有指紋、灰塵,大家難免心理會膈應,要求退貨合情合理,但目前許多商家依然有拆封不允許退貨的霸王條款。

未來大家購買手機,只要是進行必要的拆封查驗,不影響商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即便拆封后也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該規定中,還對“簽收商品視為認可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這類不公平條款認定無效。

不過也不排除依然會有一些個人商家對規定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所以大家要購買貴重電子產品,最保險的方案還是去官方實體店,當場驗貨最靠譜,有問題直接換,只是很多機型優惠力度不如電商平臺。網購的話建議到貨開箱全程錄制視頻,遇到問題可以大大降低扯皮成本。
聲明:本文由網站用戶香香發表,超夢電商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為,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