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的一臺折疊電動單車想出掉了,今天的這位準買家有意向、并談好了價格和確立了自提的交易方式。
但對方的“自提”方法有些別具一格——他不是自己來取,而是說由他叫一輛滴滴、讓我把折疊車放上滴滴后他再確認收貨(確認后海鮮平臺會打款給賣家)……


首先,看那買家的主頁櫥窗、他也不是頭一回上閑魚的小白,按說應該懂得自提的定義。不太明白為什么平臺通用的自提流程不走、要另辟蹊徑;
更重要的是,此人口口聲聲說不會沒保障,但在我看來其實不然——純粹自提的話,滿意就當面提走了,而若是不滿意的話,大可以取消訂單、其付給平臺的款會返還給他,即買家無風險;至于賣家、大不了我吭哧吭哧再搬回家就是了,是折騰了一點但車子還在我手里。
然而,若采用了對方的那套做法,車子放上滴滴已離開我了,你若不確認收貨(平臺不打款給賣家),我叫滴滴把車子送回來、他會聽我的么——滴滴是你叫的嘢,他可能連電話甚至都不會給我留……就更別說這位買家說的什么加微后在微信轉賬的,就更是扯了——屆時你微信好友里一拉黑,我上哪找你去呀?!

再者說,什么叫“放假了今天沒車開過來”——您都能想到單獨給折疊車叫個滴滴了,怎就沒想過自己也坐上滴滴過來么,那才叫“自提”好不啦!真是難以自圓其說呀……誠信做人是根本,莫要把別人當傻子!

自以為是的人著實太多了,而且他們堅信自己想的必定是對的,不知這種人哪來的迷之自信……

友友們有遇到過類似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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