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元化的新媒體時代,新媒體帶來了新的傳播環境和傳播方式,“流量為王”這個事實已經被公認。互聯網時代,沒有一個人是拒絕流量的。包括我也一樣,我也熱衷流量。每當我看見很多人瀏覽,或者收藏,或者關注,我也忍不住去看去關注。
在這個碎片化時代和讓人眼花繚亂的時代,信息量巨大,雖然大眾獲取信息和閱讀習慣已經發生了變化,但是對于高質量的內容的追求本質上并沒有改變,相反,他們的要求更高,希望把有限的時間花費到對自己有用的信息當中去。面對互聯網的發展浪潮,無論技術手段如何更新,“內容為王”依然是推動媒體發展的關鍵,也是媒體的立身之本。
現在大部分國產劇都是千篇一律的流水線模式——流量明星+IP改編,依靠原著IP的知名度卻不考慮原著根本隨意魔改,依靠流量明星的粉絲文化做數據卻不考慮演員的演技和角色適配度。就像你可以用熱搜、用演員那張臉吸引我的眼球,但是促使我真正把一部劇看完的是這部劇本身的價值觀、內容和演員精湛的演技。
在流量為王的時代,很多人會誤認為流量等于一切,甚至許多大公司也會犯這樣淺顯的錯誤。事實上流量所解決的問題,只是讓用戶看到自己產品,如果產品真的足夠優秀,足夠有內容,自然會積累更多的受眾。流量只不過是吸引群眾了解內容的工具,內容依舊是最核心的東西,否則一個演員的代表作是熱搜,一部劇的傳播度僅限于演員的粉絲,最后靠粉絲拿了一個極具水分的獎,熱搜的背后是一地尷尬。
正如央視網的一篇文章《別吹了,這劇沒爆》所說:“數據爆款不等于好劇,它是具有時代性和節點性的,它的成功一定是因為在某個時間段,用某個元素戳中了當時觀眾的某個需求點。爆款成為衡量好劇的標準,體現的是流量時代的焦慮。從商業角度來說,追求數據爆款無可厚非;但爆款也不應只是一種商品,一時喧囂過后,留下的不應是干巴巴的流量數據,而應該是那些真正經得起推敲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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