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實施的新《電子商務法》,針對電商經營者在網絡交易經營活動中提出了合法合規的要求,即電商經營者需要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納稅。
在新電商法的施行下,網店商戶應該如何合規經營?
1、電商從業者應當辦理工商登記,并依法納稅、開具發票
電商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
2、“亮照”經營,持續公示、及時更新信息
電商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3、禁止s單刷評等行為
電商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s單、刷好評成違法行為,誠信對待消費者是經營者應守之道
《電商法》第十七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這顯然是針對近年來電商平臺上屢屢發生、令網絡消費者惡心之極的s單、刷好評而誤導消費者的惡劣行為。
兩個多月前曝光的某旅游網絡平臺刷好評事件是這種行為的惡劣例子。
很多消費者都遇到過在滿是好評的店鋪買到與評價完全不同品質的商品、在好評推薦的引導下訂到與評價完全不相符的酒店客房的經歷,這其中的原因,都是s單、刷好評,還有刷粉絲所造成的。

與上述條款相對應的有:
第三十九條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刪差評是違法行為
這一條對消費者而言真是貼心極了。因為很多的網絡銷售平臺或店家,采取各種辦法刪除負面評價,這幾乎是公開的秘密。
現在法律在此,以后看看經營者還敢如此放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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