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存在于城市的角角落落。它給城市提供著便利,也給城市制造著麻煩;它豐富著城市,也考驗著城市。它像一個頑皮而又可愛的孩子,有他太吵,沒他太靜。地攤伴隨著城市的發展,跟隨著城市的腳步。地攤是城市中了一個無與倫比、不可替代的存在,是一種意蘊豐富、自由隨性的商業。與其他現代化的商業形式相比,它源遠流長、繼往開來;眾生平等、憐貧惜苦;兼容并包、百花齊放。我堅決地認為,看不起地攤的城市沒文化,容忍不了地攤的城市沒心胸,管理不了地攤的城市沒智慧。
地攤是最原始的商業形式,是所有現代商業的起點。世界各地的先民,就是用擺地攤的方式賣出自己多余的物品,換回自己需要的其他物品,日出而聚,日落而散。地攤蘊含著現代商業所有復雜元素的萌芽?,F代化的股票交易所,都曾經有過它的地攤階段。例如在英國倫敦,股票交易商最初是在街頭巷尾買賣,風吹日曬,雨雪侵襲,后來聚到咖啡館,咖啡館的其他顧客嫌他們太吵,他們就自己出資建起專門的交易所,即倫敦股票交易所,才最終徹底擺脫地攤時代。但即便是現代化的股票交易所,也有地攤遺留的痕跡,譬如喜歡大聲吵嚷,就是地攤時代激烈討價還價的現代版本。內斂含蓄的英國人,大聲說話都被視為不入流,但在股票交易所不大聲喧嘩,似乎就不是一個標準的經紀人。地攤貫穿古今,到了網絡時代也有其新潮形式,網絡購物就是虛擬時代的地攤。
一個人的商業才能可以通過擺地攤來展現,同樣,一個人也可以通過擺地攤來學習商業運作。這是一項門檻極低的事業。美國著名的投資家巴菲特、羅杰斯都曾經擺過地攤并淘到自己的第一桶金。巴菲特在幾歲的時候就經營過爆米花攤位。一個人如果突然說:給我100萬,我給你賺200萬,我是很難相信他的。除非他有過用100元賺到200元的經歷。大事總是從小事做起,地攤就是未來的千萬富翁們賺錢起步的ABC。有一次坐火車,遇到一個個子嬌小的女大學生帶著一個很大的皮箱。我幫她將皮箱放到行李架上。攀談中她告訴我,他家在甘肅農村,在青島的高校上學,節假日和晚上沒有學習任務的時候,她就到批發市場批一些小商品,擺地攤去賣。兩年多來,她已經知道從哪里可以批到價廉物美的商品,知道在哪里生意比較好做。她居然能夠通過擺地攤掙夠了自己的生活費,還能用掙來的錢給父母家人買些東西帶回去。她大大的皮箱就是買的一些海產品,帶回內陸的老家去賣。我覺得她才具有成功商人具有的對市場和交易的敏感性,“錢途”不可限量。這比讀兩年MBA的收獲要大得多。
地攤是一種真正的市場民主。在這里,每個人都可以成為買主,每個人都可以成為賣主。它不僅是一種交易安排,也是一種心照不宣的聚會。它可以隨時隨地、不拘一格,可以在繁華的街市,也可以在冷僻的家庭后院。既可以在霞光初照的清晨,也可以在華燈初上的傍晚。商品五花八門,人物更是三教九流。有淘到寶貝的歡欣,也有上當受騙的沮喪。在大商場里,人主要和商品打交道,營業員虛化到一個背景;而在地攤上,你在和具體的人打交道。他們有的精明,有的木訥,有的隨和,有的執拗。討價還價之間,人情冷暖包含其間,許多人買賣之間成為熟人和朋友,也有偶然不能見到的惦念。在這里,攤主是自己商品的主人,有的還參與和見證了商品的制作流程,和自己的東西有著深刻的聯系,而且有遇到知己慷慨降價的權力。那些職場的白領和工廠的藍領,在單位是一個螺絲釘,被上司或流水線操控,在這里面對自己喜歡而又便宜的商品,也有一種能操控什么的小小滿足。
地攤上也有一個個人和群體的記憶和文化。每年畢業前,畢業生會在校園指定的空間擺攤處理自己不用的書籍和雜物。在夏天的傍晚,這些將要離校的學兄學姐,熱熱鬧鬧地出現在他們的攤位前。他們的學弟學妹們擺弄著自己感興趣的東西,談著價錢。有這樣一本書,平時就放在自己的案頭或床頭,自己讀了多少遍,已經熟絡了里面的人物和情節。今天也拿出來展示。在價錢快要談好的時候,突然決定不賣了。因為這本書蘊含了太多的東西。因為書上面有太多青春和歲月的印痕。也許這本書曾陪自己度過一段難忘的或陰暗的日子,就像一位老朋友,已經割舍不開了。也有的同學滿不在乎地賣掉這些曾經陪伴自己的東西,實際上是表示一種決絕,一種和昨天告別的勇氣。畢竟,對年輕人而言,他們的天地和戰場都在明天,又何必再反復玩味過去的失意和得意呢。
地攤也是一座城市傳統和文化的一個側面。地攤展示的不僅僅是一件件別致實用的小商品,而且也是展示的一種文化,是種種千奇百怪的創意,是一個城市歷史的傳承。一個人要認識一個城市,讀懂一個城市,并不是看它的現代建筑,而是看它古老的胡同街巷。同樣,要認識一個城市的商業文化,也不是到大商場、大超市,而是看他的小商販和地攤。城市傳統的文化和精神,在這些商販和地攤中頑強地生存著。這個草根商業形式,生生不滅,代代相傳。有傳統手工藝,有各種引人流口水的小吃。也有傳統手工藝兼小吃。這些工藝品和小吃,都打著深深的城市傳統和特色的烙印。
地攤也是一種大眾時尚的展示。常常看到許多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在地攤小巧精致的各種小飾品前留戀忘返。他們可能是中學生,更可能是大學生,也有可能是打工妹,她們沒有收入或收入很少,買不起真金白銀,但他們也非常愛美?;ㄊ畮讐K錢或者幾十塊錢,買一個小東西戴戴,那是怎樣的一個滿足。也許是由自己的男朋友買給自己,并滿含愧意地表示有錢了一定給你買一個值錢漂亮的戴。或者在心里暗暗發誓等自己有錢了一定給自己買一個。我總覺得這樣一個來自地攤的、漫不經心的飾品,戴在一個年輕女孩子的手上,要好過黃金鉆戒。因為便宜的東西是飾品,貴重的東西是財富。炫富勝過裝飾,失去了飾品的本意。而且我總覺得逛地攤的女孩子比之逛名貴飾品店的女孩子更健康,更本色,更自然,更漂亮,也更青春和浪漫,更詩意純情。因為這些飾品不需要用歲月交換,到徐娘半老時才能買,也不需要用青春交換,讓禿頂多金的老情人去買。
地攤是窮人的知己。我記得兒子小的時候喜歡地攤上的一切東西。紙風車,彩氣球,棉花糖,小帽子,各種小玩意。這些東西都很便宜?,F在長大了,突然喜歡其各種名牌鞋,名牌服裝,這些東西都不來自地攤。這些東西和地攤商品一樣,都是由拿著廉價薪水的中國工人制造的。貼上外國的商標,進了大商場,定價就沒了邊際。一次在濟南的一個大商場,一個朋友告訴我:這件衣服,和我在濼口買的地攤貨一樣,地攤40,這里400。我自己很喜歡便宜的商品。全部商品10元或2元或1元的商品最讓我動心。便宜透著親切,透著對窮人錢包的體恤。雖然我現在已經是一個教授,屬于小資產階級,但還是抑制不住地喜歡便宜。可能是窮孩子窮學生深切的經歷讓我從內心地喜歡地攤上那些充滿人文主義和平民精神的便宜貨。譬如,我曾經買過1塊錢一對的健身石球,一塊錢一只的水杯。二十塊錢一件的汗衫,3塊錢一對的鞋墊。我覺得這些東西也很好。整個夏天,這件汗衫是我穿得最多的,因此也是性價比最高的。
地攤是城市的朋友。它不拘小節,有些江湖氣,它的自由隨性有時給城市交通和城市形象制造麻煩,但也給城市帶來了便利和生機勃勃的氣息。城市在現代化的過程中,有了自己新的朋友,譬如時尚大氣的酒店超市。這些新朋友衣著光鮮,中規中矩。但只有它們,城市就少了活力,少了特色,一個城市和另一個城市就沒有多少區別。地攤是城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應該保護的傳統市場的遺存。 無論是中國還是西方,地攤在現代城市中的商業功能漸漸退化,更多地成為一種文化和民俗的現象。是一種傳承,一種表達,一種宣泄和釋放。當然,它還是特定城市人群的謀生場所,是不特定城市人群的購物樂園。
城市應該學會和地攤和平共處。我們應該給地攤留出足夠的空間和時間。因為實踐證明,地攤有頑強的生命力。盡管我們有裝備精良的城管執法隊伍,進行部份晝夜地進行圍堵清剿。但這只地攤隊伍還是活躍在街頭巷尾,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我覺得,是我們城市的某個環節出了什么問題,不能讓這個群體有一個體面安閑的所在,而是像過節老鼠似的被趕來趕去。一個真正文明社會的城市,擺地攤不再是邊緣人群的無奈之舉。小商販也應該是自尊的和受人尊重的群體。他們穿著得體,言談從容,臉上洋溢著對職業的熱愛和滿足。我們似乎不應該對地攤趕盡殺絕而后快。那樣,城市的街道是清凈了,但也失去了它的五顏六色和熱鬧氛圍。城市應該有足夠的智慧,和地攤和平相處,和諧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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